《哲学导论》04——自我

发布于 2023-11-17  945 次阅读


在我们之前讨论形而上学也好,宗教也好,知识也好,在很多情况下都承认了一个自我的存在,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把人的理性/灵魂当成一个实体存在,也因此在我们讨论思维之前,我们也应当有必要去讨论自我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什么让你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是你自己能证明你自己,还是通过与他人的比较下你才能体现出你自己,又或者自己根本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自己只是一个巨大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呢?而这个问题在哲学上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自我同一性,那么接下来我们讨论的也就是这个自我同一性,许多哲学家给出对自我同一性这一问题的不同见解,我们先从笛卡尔康德开始。

意识与自我——从笛卡尔到康德

笛卡尔的沉思,让他认为自我是个思考的东西,毫无疑问,意识成为了定义自我的唯一因素,毕竟在笛卡尔的沉思中,唯有意识是自己的,那么他自然也成了确定自我的唯一要素,即使与笛卡尔理性主义相对的经验主义洛克,也同样认为意识决定自我,不过比起笛卡尔认为意识灵魂是一个东西,洛克将这俩分了开来,决定自我的只能是意识而非灵魂洛克举了个很形象的例子,一个人声称自己有苏格拉底的灵魂,他自己也的的确确是个有学识且理性的人,可是他并不能意识(回忆)到苏格拉底本人过去的任何行动,也因此意识才决定自我,而不是灵魂,起码灵魂并不能让别人认为他就是苏格拉底。(ps:我觉得这里可能会有争议,我就用我的说法稍微解释一下,因为洛克是经验主义者,显然经验在他的哲学思想占很大比重,也因此在这里他的意识更多的是指拥有的记忆,毕竟他认为经验产生知识嘛,还有就是意识跟经验这两个词本身就是可名可动的,可惜汉字没有英语的词形变化,因此可能会引发误解,在这澄清一下,当然你也可以认为灵魂就是意识,只不过在他这意识更是一种“个人”的东西)相比笛卡尔洛克的理论会更具优势,因为前者的意识是非物质的灵魂(因为他是个实体,实体不可见),而在这洛克这变成了人们所经验的记忆,虽然它仍然非物质性,但它是每个人都拥有且经验的,记忆的不同塑造了不同的个体,可是这个理论也有自身的问题,因为人的记忆不一定是真的,比如人经常有这种记忆,觉得自己把什么东西放到什么地方,结果真的去找的时候发现不见了,结果发现实际上是放在另一个地方了,当然你可以用人可以区别虚假记忆和真实记忆来解决这一点,可是你在区分的时候不就假设了自我的存在了,又一个笛卡尔循环不是吗?当然,你还记得那位怀疑主义大卫 休谟吗,他宣称没有自我,在他的定义下,即一切观念来自印象,上一章就提到了他认为人不存在推理能力,自然我们意识也只是一系列印象的集合体,既然是不断变动的印象,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说自我(因为前人认为意识决定自我)具有持久性呢,也因此持久的自我不存在,一瞬间也只是个印象,显然,我们没有自我自我不过只是人思考的一种倾向,这也与他在之前讲因果关系和推理的时候所得出的习惯相对应。康德在休谟的基础上,的的确确,我们在经验上找不到自我,但并不是因为人有什么倾向,而是自我是先验的,所谓先验就是是经验得以可能的条件,因为如果真的每一个瞬间都有一个自我,我们怎么认识事物,显然我们必须要一个统一的意识来认识,因此他是经验得以产生的条件,而不是经验的结果。但是康德也认为自我也不是一个实体(否定了笛卡尔),他是一个意识活动,还记得上一篇文章上康德认为他认为存在先于经验法则,那些法则决定了经验何以产生,但是自我并不是一个法则,而是把这些法则应用的活动,这就是自我,也正因为如此,这对传统灵魂概念产生了冲击,因为灵魂本身就是被假设成一种东西的自我(虽然不可见),也因此康德认为没有灵魂。(但是令人忍俊不禁的是,康德自己是个基督教徒,也因此他虽然说没有灵魂,但他不反对基督教的灵魂概念,他认为这是实践理性的设定,结果后面的哲学家借助他的论证,完全消除了灵魂观念)。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上述讨论的自我观念,的确能解释不同时间我们能维持为同一个个体,可是他并没有解释我们这个个体为什么叫个体,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在康德的理论里,有两个不同的自我概念,一个是我们在这里解释意识连续性先验自我,还有一个是经验自我,包括身体和不同的个性和思想。但是在现代科学角度,意识真的能代表自我吗,比如在医学发达的基础上,我们把一个人的大脑移植到另一个人上,那后者还是后者吗,如果说后者成为了前者,又有多少人会承认呢,哪怕他自己看到自己的身体,又会觉得这是谁呢,也许意识并不是确定自我(我一直是我)的唯一因素呢?

存在主义的自我同一性

前面我们在末尾留下了个疑问,意识究竟是不是确定自我的唯一因素呢?在我们讲存在主义之前不妨想一想,自我同一性的不同解释中真的有对错之分吗,每个人确定自我的方式或许都并不相同,就比如你自己跟一个在乡下生活一辈子的农民相比,你觉得你们两个对什么是自我这个观念会有共通之处吗,所以也许争论谁对谁错似乎并没有什么意义,存在主义就承认了自我同一性的多样性,这一学派认为,自我同一性是一个选择的问题,一个人也是靠人生中的选择确定自己,自然也没有什么正确的选择,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中塑造自我。而存在主义最有力的倡导者是让-保罗 萨特Jean-Paul Sartre),他认为存在主义者们的唯一共同点便是都认为存在先于本质,意思就是人首先存在,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这个下定义的过程便是人生中不同的选择,由此,这也让人肩负了责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责任,同时一个人的选择也不往往只会影响自己,也会影响别人,也因此当我们说人对自己负责时,也是在说对所有人负责。但是,我们不妨想下面这个问题,既然人要负责地做选择,那么他也有必要基于事实来进行选择,那么我们再发散一下,这是不是说事实能确定一个人的自我同一性呢?然而答案可能并不尽如人意,因为很明显事实分三六九等,有些无关紧要的事实根本不可能对一个人的自我塑造有任何影响,那么我们把那些重要的事实叫做基本事实,那这些基本事实能够反映一个人的自我同一性吗?萨特回答:“绝不能!”他给出的这一回答来自海德格尔,因为判断一个人的自我同一性时,所需要的东西永远比他本身拥有的东西要多,因为你除了考虑目前他所经验的基本事实,你也要考虑他对未来的筹划,萨特举了一个例子,何为人的自欺自欺在通常人眼里就是指自己欺骗自己,比如一个同性恋(书上的例子,请读者不要过度解读),他自己以前干的事都能证明他是个同性恋,可是他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这是一种自欺,但是在萨特的观点里,还有一种自欺,就是他完全承认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否认了自己其他的任何可能性,那他也是自欺,因为他否认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也因此,我们似乎根本就没有什么自我同一性,这不是说我们没有自我,而是说这个自我在时间尺度上是不定态,他就跟量子一样,我们只有观测/具体到某一时间的某一个人,我们才能根据观测结果/事实来推测这个人可能是什么人,也因此存在主义认为确定自我这一自我同一性的问题无比困难,所以存在主义强调的也只是做好选择,不后悔自己的过去(尼采的观点之一),但你也只能确定当下的自己,未来仍然拥有无限可能。在最开始,我们说过确定自我不一定只能从自身找原因,也许自我本身是从外界被规定的,所以我们接下来也就从对个体自身讨论到对外界——共同体的讨论。

个人与共同体

讨论了这么多个人角度,我们不妨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在现代社会,人的社会生活是在所难免的,而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的自我似乎是强加给我们的,比如在学校,我们是学生,这个学生的“角色”是自我吗,如果只是个角色,我们又到底被这个束缚多少,在学校我们要听老师的话,服从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家里我们要听从父母,哪怕在日常交流,我们的行为也因交流的人不同而受限制......所以当我们想到这些,我们可能就会陷入深深的怀疑,我们到底有多少自我是被别人规定的,这样的自我还能叫自我吗?当然既然你意识到了这一点,说明此时你存在两个自我同一性,一个是自己创造的,另一个是别人规定的,而你在这两者之间。现代主要的精神病家学家之一R D 莱茵R D Laing)认为这是造成我们诸多日常不幸的基础,而且也是某些最严重的心理崩溃的原因,他把你自己的自我意识和被他人强加的自我意识之间的割裂,叫做存在性不安,内疚就是这种割裂的一个具体例子,有一种对内疚的定义如下:它是一种陷于既需要他人赞同和承认,又觉得自己必须做“自己”的自我意识。也因此,我们就会产生一个真正自我的观念,它隐藏于社会生活背后。我们觉得,我们的真实自我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可是我们又无法离开社会生活,如果离开社会生活,我们还算存在吗?虽然之前我们所讨论的自我同一性都十分的个人主义,但这并不代表西方观念的自我同一性都是个人主义的,相反,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认为人的自我同一性是通过他所处的社会来判断的,在《克力同》里,苏格拉底本有逃离死刑的机会,可他拒绝逃离,因为如果他逃了,岂不是不承认雅典的法制(可他本人是认同的,视之为真理),这便是一个社会规定自我的一个生动的例子。当然,这种转变个人认为与哲学是个人事务有很大的关系,研究哲学在很多情况下就是远离大众,远离常识,我们所能依靠的是自己,产生这样的转变也就不意外了。让我们回到那个问题,在真正自我和他人规定的自我的中间下,显然这样的人生并不愉快,而作为存在主义者尼采,甚至提出自我意识是“多余的”。在尼采的观点里,所谓的自我意识不过是人思考的一小部分,你只有在进行社会交流的时候,才需要用到意识来区分自我和别人,而存在主义一大要求便是远离社会共同体的束缚,成就属于自己的自己,尼采之所以抨击宗教和道德,很大原因就是这个。他认为每个人都要追求真正属于自己的自我。当然在他之前也有对社会“大众”的批判,还记得在宗教那篇文章提到的那位主观主义克尔凯郭尔吗,他非常悲叹于他所在时代的现状,社会共同体对自我的腐蚀,许多人已经变得盲目,不再想做一个个体的人,甚至还觉得如果一个人不远离大众,不对自己的命运做自己的选择,这种人根本不能称之为存在。他把这称为激情(我们在宗教那篇文章也提过),一个人不激情地生活,就不能说自己真正存在过,这是他的观点。海德格尔认为我们所谓的大众,他称之为常人,实际上它只是个概念,他并不具指任何一个具体的他人,既然他是个概念,我们也自然可以去不去“听任”这一概念,找到自己本真的自我。个人主义并非存在主义所独有,相反个人主义如今是西方观念的主流,实际上哪怕是苏格拉底,他也反对当时大众的懦夫行为,坚持自己的原则,才最后接受死刑,路德的宗教改革也是对个人的一种重申(罗马教廷对圣经的解释并不是唯一解释),但虽然说是这么说,实际上人仍然难以逃离社会生活,纵使你再个人,你也终会有社会交流的时候,如何把握这个度就看每个人自己了,任何一个极端显然都不好,也许人就是生活这种矛盾中赋予了生活本身的意义吧。当然,在被压迫群体中,他们对社会共同体的厌恶显然大于并不被歧视的群体,黑人群体和女性群体便是其中之一,他们都猛烈抨击社会的基本属性,比如白人主导,男性主导。黑人群体认为社会共同体应该博爱,平等对待任何肤色的人种,女性主义希望去除社会的男性主义,能让社会共同体变得中性。当然在这个人主义与社会的矛盾之中,并非没有人想要调和这个关系,生活在动荡时期(19世纪欧洲革命)的黑格尔认为想要体现自我的意义只能参与比自己大的多的社会运动并对此有所贡献才有意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如果不这样做就没有自我,只是这种自我没有意义,显然在战争年代,这种想法是言出有理的,但这也一定会激怒和平时代的个人主义者,克尔凯郭尔就讽刺追随黑格尔信仰的人,即使对黑格尔的理论产生怀疑,由于惧怕自己个人意义的丢失,又不得不追随这一思想的可笑姿态。马克思作为黑格尔的追随者,也认为人是社会的具象存在,思想也是社会的,人的自我是作为一种类存在而存在的,类是什么,你如果学过面向对象编程的话就知道类是指可以理解为范式的东西,而对象就是用这个类所创造的具体的东西,当然你如果去网上查,这个类存在可能只会越解释越复杂,因为马克思说一切思想和活动都是社会的,那么显然这个所谓的类存在就是社会的,人们从社会拿到自己的自我,但是,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辩证呢,因为社会是靠人的生产活动建立的,而且马克思并未否认人的自由,正如类只是范式,对象怎么实现是自由的,当然你觉不觉得这是论证循环就看你自己理解了,我这里只是抛个砖罢了。在存在主义和黑格尔和马克思这种自我理论的混合影响下,二十世纪产生了一个名叫解构主义的新哲学流派,创立者是法国的雅克 德里达Jacque Derrida),其宗旨我个人看来便是承认自己与某个文化或理念的联系,并重读批判文化或理念自身,从而去改善他,使之更符合文化多元的现在,换句话说他既没有反对社会共同体,也强调了自己的作用,也因此他们坚信如果有自我,那也一定是复数的。

自我观念的再探究

我们上面所说的自我观念,无论是个人自证的自我,还是需要社会共同体证明的自我又或是社会自我真实自我,这未免过度单调,或许自我本身就有很多种呢?德国作家赫尔曼 黑塞Hermann Hesse)在小说《荒原狼》描述的角色,他的自我就与我们之前所说的并不相同,他有两个自我,一个是人性的,理性的,行为良好的自我,而另一个自我是兽性的,野性的和狼一般的自我。而这个角色便一直在这两个自我间撕扯着,但是黑塞认为这位角色的不幸不是因为两个自我之间的“战争”的结果,而是过度简化自我观念的结果,因为人的自我并不只有两个,而是不计其数的,人并非只有两个极端的自我,可能存在着无数对这样的相互矛盾的自我,在女性主义者中,露西 伊利格瑞也认为人拥有多重性格,也就不存在什么男性就得怎么样,女性就该怎么样(生理性别),就比如有的女生性格就跟男生一样,因此生理性别并不能说明心理就存在性别之分,也同样肯定了多元自我的存在。而在古老的东方哲学,佛教(黑塞就深受此影响)和中国的道教,也不认为存在什么统一的自我的观念,获得自我成为了一个过程。

结语

说了这么多,我们来简要回顾一下,我们从自我同一性这一问题谈起,笛卡尔到康德认为意识决定自我,但是康德认为存在一个经验自我和先验自我,存在主义认为没有自我,自我在时间尺度上如同量子一样处于不定态,也有人认为人不是靠自己确定自我,而是靠社会共同体确定自我,也有人认为根本没有统一的自我标准,存在无数自我,不可否认的是,以上的任何一种观点我们都没办法完全肯定,但是,换个角度想想,或许这也与我们读这些时的内心状态有所关联,不同的内心状态你可能也就更容易接受其中一种想法,就比如你跟别人产生了矛盾,又或者跟一个大群体闹了不愉快,此时你肯定更愿意接受存在主义的思想不是吗,虽然自我到底是什么我们可能仍然无法知道,但毫无疑问的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起码,我们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