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两章讨论形而上学和宗教的时候,各个形而上学家都对实在做出了不同的诠释,柏拉图认为存在一个理型世界,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如同那洞穴寓言的倒影,但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引起自己灵魂深处对理型的回忆来增长自己的知识,亚里士多德否认了理型世界,引入了实体,认为实体由形式和质料组成,但形式也分层,最高级的形式被称为概念真理,他是永恒不变的,随后笛卡尔等人又对实体进行了再讨论,对上帝的观念让他们不得不把上帝作为实体之一,上帝本身也是不可见的。但是这些都会引出一个问题,形而上学把实在当成了一种不可见的东西,如果我们只能通过知识去联系那个不可见甚至不存在于我们所看到的世界的实在,那知识到底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说我们拥有知识,又或者我们根本就没有知识呢?实在看不见又摸不着,我们怎么获得知识呢?如果我们连知识都搞不清是什么,我们又有什么能力去认识那个实在?一位英国医生约翰 洛克(John Locke)由此认为在搞清楚知识到底是什么之前,我们没有讨论实在的必要,这便是认识论的开端,一个研究知识本身的哲学。
毫无疑问,据我前面所说,实体都是不可见的,因此我们所能感受实体都是他的性质,至于他的本性(实在),我们没办法知道,这是形而上学不可规避的一个问题,伯特兰 罗素(Bertrand Russell)对这个问题举了个很直观的例子,比如我们看一个桌子,的的确确,我们看到它了,可我们看到的它是真实地它吗,比如你看到了这个桌子的形状,可是当你离他越来越远,桌子的形状便发生了变化,逐渐收敛到了一点,又比如你看到了这个桌子的颜色,可是当你从不同角度观察他也会不一样,这两点对于画家而言习以为常,他们必须定好角度,才能把那个视角物体所呈现的样子。然而它的质地呢,也不见得眼见为实,当我们看一个看起来光滑的桌子,他确实没有给我们那种粗糙的质感,可是当我们用显微镜去观察这个桌子时,我们却能发现许许多多的凹槽,触觉也不见得为真,因为我们用身体不同的部分以及不同的压力去触摸,给我们的感觉也不尽相同,所以这桌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它的实在到底是什么,显然,我们直接认识的必不可能是它的实在,那么我们到底是怎么认识这个桌子的实在的呢?让我们把目光看向笛卡尔,他用自己的沉思得出了“答案”——即理性。
理性主义
在我们前面所说的这个问题,笛卡尔认为有必要怀疑一切,因为我们所见既然不是真实的,为什么还要相信呢,也因此必须怀疑一切进行重新评估,我们才能得出答案。很显然,如果全都是假的,我们也不可能能得出结论,也因此我们必须从这一切被怀疑的对象选择出不容置疑的,由此作为第一原理,从而推出正确的真理,我们知道,笛卡尔是数学家,许多形而上学家,他们对数学都不曾怀疑(三角形怎么可能会有四条边呢),当然笛卡尔也反问,如果这些数学原理都是假的呢,我们前面就说到,笛卡尔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相信上帝,所以如果是假的,上帝也不会是那善良的上帝了,祂变成了一个邪恶的天才,欺骗了一切。那么到底什么是真的,笛卡尔询问了自己的内心,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很明显笛卡尔怀疑了一切,自己的感官,身体,可能我们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假的,可是,我既然能这么想,那说明那个狡猾的骗子也不是万能的,他没办法让我什么都不是,也因此笛卡尔确定了第一原理,既然我在思考这个问题,显然我是存在的,这个所谓的第一原理用更简单的话来说便是那句经典的表述——我思故我在(cogito ego r sum)。
有了这个第一原理,既然靠思考能知道我起码是存在的,那我自己到底是什么呢,介于此时怀疑一切的态度,我们也只能是一个思考的东西,笛卡尔由此转向了我们之前所提到的形而上学的问题,我们所认识的实在从哪得知的呢,因为我们是种思考的东西,而想象力是有限的,我们也不可能设想我们所见物体的无限变化,那到底我们是怎么认识实在的呢?笛卡尔认为我们对于实在是从心灵的直观中得知的,或者换个词,理性(这个词并不是只指推理活动,也指非推理的直观和顿悟),那么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便是,理性从何而来?
在前面谈宗教的时候,我们提到了笛卡尔对圣安瑟伦的理论进行了补充,笛卡尔依靠第一原理确立了理性的中心位置,在理性中我们相信至高存在的存在,笛卡尔靠着这个证明了上帝存在,那么根据上帝存在,又根据理性,上帝的至善乃是理性所认识的,也因此那个邪恶的天才也就消失了。以至于实在也便能通过理性来认识,事物也是存在的。很明显,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无疑只是对上帝的笃信者的一厢情愿罢了,许多批评者也指出笛卡尔对理性的信心从哪来,以至于用它来证明上帝存在,笛卡尔回答道从上帝来的,这其实就成了一个论证循环,在论证上帝存在之前就假定了存在,这个也被叫作笛卡尔循环。很显然,笛卡尔的这个论证很难让人信服,但唯有一点是很难否认的,我们可以凭借思考来证明我们确实存在于世,如果人不会思考,人又何以称之为人呢?与笛卡尔所代表的理性主义者相对的,他们被叫做经验主义者,他们认为经验才是我们认识实在的来源,但思考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
经验主义
“你和我已经受够了这种胡说八道了。”,据说约翰 洛克曾这样针对形而上学对他的一个朋友说道。因此他提出要回归常识,他认为我们的对于实在的知识(ps:这里稍微做点解释吧,我感觉可能会有一定的歧义,首先实在指的是现实的存在这没什么问题,什么现实的存在,世界,还是具体某件物品呢?其实实际上就是一切,我之前就说过形而上学是与常识割裂的,也因此有实在这种东西,而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就跟我们即使一个物体怎么变化我们仍然能够辨别出它,这个就是知识,即使不谈论形而上学,我们认识万物靠的不也是知识吗,所以这其实都是一个东西,所谓实在的知识就是知识,只不过这里为了上下文的统一再加上这也是对知识论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形而上学的补充,所以就说对于实在的知识)来自于完全基于经验的归纳推理,当然你学过数学也知道,归纳推理的结论并不一定是真的,所以这也能解释有的时候知识“欺骗”了我们,这样也就解决了理性主义者无法回避的问题,比如笛卡尔说的心灵的直观,到底什么是直观,他们又只能从理性解释,所以他们基本也只能说这是天赋的,以至于他们不可避免地倒向唯心。当然理性主义者也不乏辩驳这种观点,莱布尼茨认为洛克的这种说法是自己打自己脸,因为人也会遗忘,而且有关数学(还得是最爱的数学)很多简单的必然真理也不靠感觉经验就能得出,这是没办法靠只从经验得出结论来解释的。当然洛克没有理会这种辩驳,他确信自己的观点。
基于洛克所提出的知识来源于经验这一结论,显然,比起理性的抽象,显然为了让论证更有力,他也有必要去解释我们所见的现象,比如形而上学的那个问题。首先,他提出了三个概念,感觉,观念和性质,感觉便是从感官所得到,观念便是从心灵自己得到的,性质是物体的性质,他把物体的性质分为第一性和第二性,第一性是物体本身具有的,包括物体的广延,体积,形状,以及运动,数目,注意这个是性质,的确他们存在变化,但这个性质是一直存在于物体中我们所能观测到的,而第二性便是不存在于物体之中的,而是通过第一性的物体的一种能力,比如说第一性的运动,有某些粒子运动到我们身体,使我们产生这种观念(有种现代科学的意思),也因此第一性的观念与物体的第一性相似,第二性的观念与物体的第二性没有任何相似之处(ps:可能之前在定义观念的时候会被认为他更多指的是直觉,实际上他就是一种思考过程的结果,感觉在经过心灵,也即思考过后便会产生观念)。有了这个方法论,那他是怎么讨论形而上学的呢?正因为所依赖于感知,而这些物体性质终究需要一个承载体,那么那个承载体便是实体,但又因为我们没办法经验到(动词),所以他是个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这种不知道的东西也就有了后面人研究的必要,贝克莱主教走向了一个极端,他的观点通常被叫做主观唯心主义,他认为没有物质实体,只有观念,如同洛克自己在说物体的第一性时,我们所认识的也只是观念,观念就是我们的知识,那么既然那个承载的物质实体看不到,那为什么不如说它不存在呢,因此在他的观点里,所谓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而存在一个强大的精神实体让我们产生这些观念,因为感官所感知并不受我的支配,只要我睁开眼睛,我就不得不去看视野中的一切,我没办法选择某些特殊事物去看(ps:我知道这里肯定有人会提出反对意见,但我这里只是陈述他的论证而已,毕竟哲学史里面论据有问题的多的去了,不然也不会有争辩不是吗?),所以自然,我们亲爱的上帝又出现了,他便是那个观念的产生者,当然这并非洛克的经验主义引向结果的全部,另一位名叫大卫 休谟的人把我们导向了怀疑主义。
他本人是洛克的追随者之一,在他的看法里,哲学似乎走到了尽头。首先,基于经验主义这一点,我们也只能依靠感觉来获得观念,休谟把洛克的感觉称之为印象,我们对万物的认识也就是通过印象产生的观念,然后观念跟印象都分为简单和复合,后者便是由简单印象/观念的复合,构成了我们的知识,但他跟他前辈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洛克姑且还得出了一个不可见的实体概念,而休谟认为那完全是没意义的,因为知识要么是事实的推理,也就从印象中推理,要么是一种观念的联系的推理,也就是逻辑证明所得出的结果,这几乎给大部分形而上学判了死刑,因为实体不可知——不来源于事实,既然不是观念自然也无法得到证成,也没有观念的联系,但休谟不止于此,他甚至对哲学本身产生了怀疑,他把对哲学的信念分成三个,即普遍的因果关系,归纳推理以及认为外部世界存在,而我们对外部世界存在的信念也依赖于因果关系(即便你现在可能也没办法否认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让我们感知到这个世界,这本身也是一个因果关系),因此实际讨论的就是两个,因果关系和归纳推理。对因果关系,原因和结果都不会在纯粹的推理之中,因为你如果没有经历这个,你也没办法知道这是原因这是结果,比如两个球碰撞他们所产生的结果,你如果只靠推理他们可能有好几种情况,而现实只会有一种,并且原因里也不会包含结果,因为你如果没真的触碰过火,被灼伤了,你也不知道这是因为接触了火的原因带来的结果,那我们的理智做得到归纳推理吗,休谟认为也不会,因为这样会陷入一个循环论证,比如人们从过去预测未来是因为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未来能被过去的经验所预测,而且未来显然是不可知的,我们又怎么从未来预测过去呢?可是人们就是会这么做,这显然也不是经验造成的,那究竟是什么,休谟把他解释为习惯,因为通过理性我们什么都得不到,因果关系无从得知,归纳推理也不是靠理性证明的,同时也不是靠经验得来的,因此休谟认为所有经验得来的推论都是根据习惯。当然,这种极端的想法也依赖于休谟的那把“叉子”,即对知识的定义,要么是观念的联系所得出的推理要么基于事实的推理,既然归纳推理不存在,因果关系不依赖理性,那么知识的来源也就成了习惯,这跟理性没有关系,显然这似乎也就意味着用理性认识事物的终结,因为我们得不到任何东西,但是实际上在我看来,归纳推理并非不存在,比如我们从几件事物推导出一个未知事物而言,因为的确存在不确定性,但从已知事物本身推导出未知事物这并非不属于理性的范畴,这只是个信念的问题,而且这个所谓的循环论证如果我换一个说法他似乎并没有那么循环了,把过去的未来 能被更久的过去所预测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现在也能这么做,这显然也就成了一个经验,当然你如果执意认为未来就是未知,那么很显然,你也就会跟休谟一个想法了。让我们把时间推进,康德带给了哲学界一场全新的革命。
康德的革命
康德被许多哲学家认为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后最伟大的哲学家,可以说康德奠定了现代哲学的方向,没有他就不会有存在主义,也不会有现象学,实用主义。在他阅读了休谟的怀疑论之后,他也不禁对我们认识世界的主张存在很大的问题,可他自己也是科学家,是自然科学的拥护者,显然他也相信人能靠理性去接触到真理,也因此他也必须对休谟进行反驳。在康德的观点里。与之前绝大多数哲学家认为实在在“那边“(看不见)不同,康德认为我们所看到的就是物质对象,不存在”那边“的问题,实体就在我们的世界。而我们的知性,或者说就是理性,为了理解这个世界,所以强加了一套法则上去来理解这个世界,比如我们用三维空间和一维时间概念来解释我们所处的空间和时间一样,我们并非从自然中获得知性,而是我们通过知性规定自然的法则。那么显然知识便是这套法则下的产物,当然这时候肯定有人会问那这套法则从哪来呢?其实答案你也能猜到了,他就是一种天赋知识,或者按康德的说法叫做先天综合知识,他定义了我们理解这个世界的法则,而人们为什么想认为物品外在于我们,这也是因为这套法则,也因此形而上学的实体概念不再在经验之外,而是成为了确立经验的法则之一。其实这里你可能能看出一个问题,法则到底是什么,总所周知我们每个人性格都不一样,看待事物方式不一样,如果这个是法则,那岂不是代表这个世界有无数种存在的方式,所谓真理也不再是唯一的,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真理,那我们到底该相信谁的。康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个先验演绎的论证,这个论证极其复杂,因此在这里不提,但他的结果便是法则只有一个,真理也是唯一的,人们在此之上没有选择。由此认为只存在一种法则,一个真理的人,通常被叫做绝对主义者,而认为存在多个真理,多种法则的,被叫做相对主义者,康德之后,欧洲便开始了相对主义与绝对主义之争。
绝对主义VS相对主义
康德之后,相对主义在欧洲盛行,各个哲学家争先恐后的推出自己的世界观,争辩自己的才是正确的,而与此时的大众不同,黑格尔试图停止这种辩论。黑格尔称自己是一个绝对唯心主义者,与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相对照(先验演绎),在他的看法里,意识跟世界是不可分割的,他们是一个整体,同时他又是唯心主义者,实在的本质也就成了心灵,也就引出了所谓绝对精神,即宇宙的心灵,而我们所有人也都分有了这个绝对精神,这样也就能解释为什么每个人世界观都不一样了。但黑格尔对哲学最杰出的贡献,莫过于那套辩证法,有了这个辩证法,世界自身在发展变化,以至于随着时代发展,真理也在变化,以前的观点也许就是那个时候的真理,也因此我们能把历史用一种发展的眼光去看,而不是认为以前是错的,现在是对的,不同的哲学思想我们也能理解为是一种意识形式,他并不存在对错之分,而黑格尔认为这变化一定会通向一个结果,这个结果也就被黑格尔叫做绝对知识,而我们所谓的真理也就逐渐在靠近那个绝对知识。这个时候你可能会提出疑问,世界为何在发生变化呢?黑格尔的回答是人类的冲突与对抗,有的时候只是哲学的争辩,也有时候是血腥的较量,但这些冲突对抗让新思想/知识得以产生得以发展,用黑格尔对历史的结论来总结,便是理性支配着世界,并因此支配着世界历史。(ps:为什么存在绝对精神,世界为什么又在变化呢?我觉得可能有人看到这个会提出这个问题,因此我基于我的理解给一个解答,首先我们回归康德的那套理论,显然我们靠法则认识这个世界,这法则是我们自己的,这也就是唯心主义的体现(我们靠我们内心定义了实在),所以意识变化也只是法则的变化,其实再说穿了点,在引入所谓绝对精神概念时,所得到的绝对知识这一结论也就成了必然,正因为有绝对精神,而法则又在变化,证明我们所持有的就不是绝对精神,所以黑格尔用分有一词,又因为我们靠着发展的角度去看意识的变化,既然是发展(而不是纯粹的胡乱变化)他也就一定得持有一个目的,也因此就有了绝对知识,或者说绝对精神所持有的知识就是绝对知识,同时真理这个词从康德开始也就发生了变化,因为世界就在我们所看的地方,因此世界也就是我们的认识世界。显然真理是靠人定义的,不再是所谓自然的法则,真理在这里的意思就是于人而言的准则,所以真理理论上并不唯一,康德解决这个问题用了所谓先验演绎的论证,认为存在先于经验认识的准则,也即真理,黑格尔用绝对精神来解决了这个问题,表示过去的研究也有意义,我们终将通向绝对的终点。)当然,仅凭思想之间的斗争在唯物主义者眼中显然难以说服,也因此黑格尔一位最热情的追随者马克思,认为是生产力发展决定了观念,又或者真理,使得理性何以可能(思考),而非理性决定了世界,决定了历史。同时,有一位自称康德的忠实弟子,他否认了康德对于经验世界的自信,并且宣称我们的经验世界是假的,这个人是亚瑟 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他认为我们的经验世界(认识世界)不过是意愿和表象,实际上在康德提出他的唯心论之后(实在是我们心灵的法则,但康德并没有否认物质世界的存在),无论是黑格尔还是叔本华都比康德更强调了精神/意志的重要性,只不过黑格尔认为这种意志(他的绝对精神)能够打破怀疑主义这种无意义的问题,过去的哲学研究不是废纸,历史就是这样逐渐发展的。而叔本华自身受到了佛教的影响,把意志在康德的基础上放大化了,于是世界成了虚假的了,实在也是假的,一种没有目的非个人的意志成为了唯一,一切生命的意愿的最大表现就是性欲,正是因为这种原始的欲望让生命得以繁衍。
在黑格尔之后,相对主义也变得更加精致,尼采也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尼采出发点跟叔本华一样,同样认为人是受意愿支配的,同时争论何种世界观是正确的也是无意义的,黑格尔的追随者马克思从社会经济上分析世界观的差异,而尼采则关注人的心理,换句话说什么人需要什么样的世界观?实际上尼采跟黑格尔的观点类似,只不过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结果是指向那个终极的绝对知识,而尼采这里,他什么都不是,真理更像一种诱惑,诱惑着哲学家们去追求它,而这个诱惑来自于哲学家们的坚信,对一个比如今世界更好世界的存在确信。当然因为尼采并不认为有什么终极真理,自然这些真理都是那个时候的真理,也因此他是相对主义,所谓真理也就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得出的结论,那么自然不同人用不同角度得出来的结果显然也不同。在二十世纪,威廉 狄尔泰(Wilhelm Dilthey)基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提出了历史主义,真理跟合理性的讨论必须考虑那个时代加以考量,从那个时代的人的角度出发,对那个时候的人们为真理自然也就是真理。而绝对主义在同期也有了一个新方向——现象学。
现象学
现象学书中并没有花什么篇幅来说,他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文艺复兴,笛卡尔自己的沉思得出了意识的重要性,而现象学的开创者埃德蒙德 胡塞尔(Edmund Husserl),他认为康德所提出的经验的法则来自于意识,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人的意识,可他自己本身又是一个绝对主义者,他驳斥任何相对主义的观念,他相信意识能告诉他唯一真理的答案,但是在他的这种说法下,难道意识就只能有一种吗?于是胡塞尔的现象学非但没有遏制相对主义,反而把相对主义的门打的更开了,在当今成为了一种新相对主义的来源。
解释学
某种意义上,无论是绝对主义还是相对主义,他们都比较极端,前者他们否认了信念的多样性,后者认为人与人之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法则不同我们永远没办法理解别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绝对主义跟相对主义这样,像我们在上面提到的三个人,除了叔本华的想法比较极端以外,尼采跟黑格尔都是比较温和的去看这个问题的,而解释学就是尝试弥合独断的绝对主义和唯我论的相对主义的一种努力的尝试。
解释学这个词Hermeneutics,其义是获取真理,在中世纪,这个词一直用在对《圣经》的解释上,目的是为了理解上帝之言。后来在哲学上,指的是解释和理解世界的学科,因为康德的革命,解释学实际上也就变成了解释和理解我们的文本以及不同文化世界观下的学科,现代的解释学之父便是那个创立历史主义的狄尔泰,他认为人类的差异并非不可理解,而尝试去理解的方式,便是建立在认为人们有最为基础的认知共识,例如起码所有人在对于人跟人之间有差异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这段话可以作为一个支撑论据之一。在这一观念的理解基础上,解释学的学者们展开了研究,比如相对主义的人所持真理不同,而因为跨文化交流的可能性(因为语言不仅仅只是个交流的工具,在不同语言里你能很清楚地体会到思考方式的差异,也是文化差异的一个具象化体现之一),也使得向一个与自己所持真理相矛盾的人解释自己的真理也能成为可能,只是我们的角度不对,或者术语用的不够对。当然书上并没有展开多少对解释学的一些细节描述,但解释学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追求共同体的尝试,我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但这种差异是可以弥合的,也就是求同存异,这在如今全球化的背景下显得格外重要,无论是人与人的跨文化交流,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流,求同存异让这个世界减少了冲突的可能性,增添了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信任。
女性主义认识论
在章节的最后书上还提到了有关女性主义的知识论,女性主义运动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一直在民权运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时间的发展,女性主义者从要求政治生活权力平等到如今冲击现有的哲学观念,在她们眼里,过去的哲学一直充斥着“阳性”,她们不认为哲学研究是男性的专属,女性也能也应该参与进来,同时,她们对于哲学观大体可以称为是视角主义,当然这个词虽然叫主义,但它实际上更像一种策略,因为它并没有提出什么真理或者观念,而是我们应该以不同人群的视角去关注世界(尤其是被压迫人群),女性主义者本身就属于被压迫群体中的一员,也因此她们非常关注被压迫人群。她们所提出的一个双重视野从而能够认识优势我个人认为比较有意思,意思大体就是,统治者为了管理被压迫人群,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规则,而被压迫人群自己也有自己一套规则,也因此被压迫人群就有了在两种体制下切换的权利,他们可以选择完全顺从统治者的体制(近代东方国家的西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也可以选择在什么场景装什么样子,也可以选择真正的“脚踏两只船”,从而取得一种认识优势,因为他们得到了比普通人更广的视野,也能够更公正的评价事物,当然这也很容易导致个人认识的丢失(参考华人)。所以大体而言,女性主义的认识论都是在当今哲学体系上进行扩展,强调哲学的性属性(指的性别属性),应该在哲学中也能有基于女性视角的哲学,知识也不应该只有“阳性”的,也应该要有“阴性”的。
结语
认识论是研究人类知识的哲学,在这场研究中,笛卡尔相信自己的理性,洛克相信经验,随后的休谟虽然是经验主义但却对哲学本身产生了怀疑,而之后康德的革命把认识论带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人们靠着自己的法则来认识知识,接触真理,之后引起了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之争,黑格尔跟尼采提出了一种发展的角度看待过往的哲学,叔本华走向了意志的极端,胡塞尔尝试把笛卡尔的沉思带回哲学界结果却引发了更大的疑问,解释学尝试弥合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之间的鸿沟,女性主义则希望在哲学中也有女性的一席之地,也许,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无法回答洛克提出的那个问题,知识到底是什么,但这场漫长的哲学思辨也一定能给你一个思考,你可能会觉得康德说得对,又或者是之前的经验主义/理性主义更有道理,又或者你觉得谁都说的不对,知识是另外一种东西,我在之前就说过,哲学史给人的意义不在于真的我们读了之后能接触到真理(现代意义上),可能读完之后我们可能还是一头雾水,但起码在看过其他哲学家的论证之后,你可以排除几个,又或者结合几个,来更加的接近真理,哲学的意义一直在于人的思考本身,只要人还在思考这些无法用经验证明之事时,你就在进行哲学思考,很多人会说那没有什么意义,但,你不妨设想一下,在一个迷人的午后,喝着下午茶,四周寂静无声,此时你思考着哲学问题,我想,应该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了,我想这也是我为什么想当一个内容创作者的原因,因为比起枯燥的重复工作,他真的各种意义上,太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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